別訝異,我離婚了!而且,這事已經過了好些時間!
當初熱熱鬧鬧的迎娶,還上了電視、雜誌。那時候以為我是全天下最棒、最幸福的男人,但是,就在30歲的時候,我離了婚。
離婚的理由說來簡單,卻又複雜。簡單的一句話可以說成『個性不合』!用複雜的方式來說,就是『一言難盡』。事實上我並不想在部落格中討論個人離婚的原因,畢竟,那是一個男人(或女人)心中最隱密最隱密的一件事情。或者說,那是一個男人(或女人)心中最不想被揭開的傷口。要知道,掀開結痂的傷口是苦不堪言的一件事,而不論這傷口是如何產生的。
在這裡,我只想記錄一下關於這段婚姻的感想。
這段婚姻源自一個自由戀愛的過程,很普通的。但也就是太過普通,因此在年輕時期的心裡,這婚姻似乎就變得不夠重要,因為,年輕的我們似乎都嚮往刻苦銘心的愛情。我們都以為要轟轟烈烈、我們都以為要一帆風順、甚至,我們都忽略了『財』米油鹽醬醋茶與芝麻綠豆大小事的重要性。
我只想說,如果,再讓我可以有再一次選擇,美貌不是必要、戀愛過程不是重點、床上功夫如何也不需考慮,反倒是愛不愛我家人、能不能一起打拼、可不可以有難同當,這些才是重要!
這種話說來老套,但是,才是最貼近現實生活中的一切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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