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9日 星期一

準婚姻狀態?

在我身邊有不少的朋友都是已經離了婚的人。古時候人說『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知道這是不是就是這個道理。

前陣子,我跟一位離了婚的朋友聊天,當然,咱聊的內容其中有一項就是『想不想再婚』。其實這是個很妙的問題。

談過戀愛的人應該都知道,當愛情來時,想檔都擋不住。不過,『結婚』這檔子事跟戀愛有著很大的不同,尤其對於離過婚的人而言更是如此。總之,那天我們談了很多,也抒發了彼此對於『再次結婚』的看法。

如果可以,對我而言我不會再次的進入婚姻狀態,那太累了。在想像中,我想我需要的應該是一種準婚姻狀態,可能是可以一起分享生活、一起負擔生活,可以一起分享快樂與解決困難,一起參加對方的活動聚會,一起融入對方的生活。那是一種非常緊密的生活狀態,只差一張證書。

當然,這只是想像,畢竟在現實生活中要能找一個人可以接受離了婚的人加上一個小朋友,我想這是有難度的。不過,我想我還是會繼續尋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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