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29日 星期五

男人30‧回味

因緣際會,我認識了一個女生。跟她短短兩個星期的相處,我聽到一段故事。有點酸有點悲,但這決不是年輕人的為賦新詞,而是真實存在!

先說說回味這首歌,那是李安修的詞。

這歌詞的大意是說一個女生,她很愛一個男人,為了那男人她願意安靜的為他做很多事情,那怕有些可能是不可理喻的。但是,為了換得能多跟那男人相處(碰面)的機會,她願意犧牲自我。

再來說說我聽到的故事。

某A喜歡某B,但某B實際上已經娶妻生子,住在高雄。曾經因為在台北工作的關係,某A跟某B越走越近進而日久生情,某A喜歡著某B,但也知道某B無法割捨他的妻子、小孩。基於愛著他維護他的理由,某A情願躲在角落看著某B。

通常,只有某B因公上台北時某A才會感到快樂。因為某A知道在台北某B才可以陪著她整晚而不需要擔心某B的妻子出現。為了讓某B願意在台北呆更長的時間,某A陪著某B抽煙、喝酒。而且某A也知道,只有在某B喝醉時,他的眼睛裡才有完整的她。

兩個星期,我聽完了個大概,心情隨之沈重。

姑且不論道德,愛情該是美好的,為了對方付出也該感到幸福。但在她眼中,我看不到快樂,雖然她笑得開心。有時候,她會跟我怨著,說她多麼羨慕正常的情愛男女。她有時候也會想著,某B在高雄跟他妻子親密的模樣。

通常,這時候我只能拍著她的頭,跟她說:『試著忘記吧』,我不是神人,自知無法將她脫離泥沼。對於情感,我自己也遇得多了,但我卻無法有適合的方式安慰他。

最近常常莫名的聽到『回味』,自然而然的將歌詞影射到她身上。在這裡,我只能祝福她,願她有個美好的未來。

     回味 - 彭佳慧
     曲︰陳國華
     詞︰李安修

     脫下我的外衣 蓋在你的胸前
     你熟睡呼吸 滿身酒氣
     每次你突然按門鈴 說要喝一杯
     就像頑皮的孩子 要糖吃

   *你我這樣關係 也算一種默契
     你不想聊的 我不會提
     我不要給你有壓力 只要你開心
     偶爾一點小情緒 我自己撫平

   #我可以一杯接著一杯
     只為了你想要喝醉
     在你迷蒙眼神裡 彷彿才有我的美

   +我可以一杯接著一杯
     只要你留在我身邊
     就當做是一時氣氛美
     也足夠我反復的回味

     重唱 *,#,+

     其實我愿意 隨時為了你幹杯
     因為半夢半醒間 你才擁著我入睡

2008年8月28日 星期四

戶外教學 Outing

前幾天看到小鬼的聯絡簿寫著『Baby Boss戶外教學』。 看著小朋友興奮的說著他要在裡面扮演什麼樣的角色,我也跟著高興了起來。

這讓我想起以前小小時候滿心期待著郊遊、遠足一樣。

記得那時候,每次有所謂的戶外教學前一天,我一定都吵著媽媽,說要買什麼乖乖、糖果之類的,因為其他人也都有帶,如果我不帶會很丟臉。但是,那時候家境沒有很好,通常帶個酸梅當零食就已經很了不起了。

 Baby Boss前一天,我忽然想起以前自己小時後的種種,為了讓小朋友可以分享零食,也為了讓小朋友路上可以有東西吃(小朋友出去不就是吃吃吃嗎?),所以我帶他去逛賣場,讓他自己挑零食。

原本以為到了賣場他會這也要、那也要,沒有自制力,因此想定了一個價錢,絕不可以買超過。沒想到,挑了半天,他竟然只要三包乖乖(椰子口味),51元的價格與我預定的額度有一段差距。

離開賣場,看著他興奮的樣子,51元不多,但我想十分超值。

2008年8月26日 星期二

Cape No.7 海角七號

有一種感動從胸口迸出來,就當阿嘉抱著友子說:『留下來,或是我跟妳走』的時候。或許有點矯情,但不得不承認,隨著劇情與音樂演繹。。。。這人覺得,這裡是個爆點。

真的很少有國片可以拍成這樣。

在去看這部電影之前,我很刻意的不去接觸任何跟這部電影相關的訊息,不論是網路上的關後感或甚至是官方的劇情簡介,我想,帶著一張白紙進到戲院,應該更可以接受到導演想要傳達的東西。事實證明,這樣做是對的!

從一開始阿嘉(范逸臣)摔壞吉他,整個心就被影片中的畫面與情緒帶著前進。眼睛看著的畫面是經常所見,耳朵聽著的音樂與對白是熟悉的旋律與親切的台語(當然包括國罵)。跟著劇情的節奏,導演很巧妙的在意想不到的地方加入笑點,這部分個人覺得很棒,他至少讓海角七號不致跟過去的國片一樣。。。悶。

就如他的廣告詞一樣,有感動、也有歡笑。

總的來說,這是一部很不一樣的國片。它有著其他國片少有的笑點點綴整部片,也有著一絲淡淡的情觴貫穿全局,但卻又不會太過強烈,更還有男女主角之間不落俗套的愛情。這些元素都淡淡的、適當的安排在他們該被出現的位置,光這點,就足以打敗那些曾經得過獎的。。。。所謂的國片!

最後,我想說的是,如果妳還沒看過海角七號,那不知道你還在等什麼!?

備註:
如果硬要挑出片中的一個人來,那我會挑『馬拉桑』。他有著業務特有的氣質,為了推銷小米酒展現強烈的企圖心與契而不捨的耐力。這個角色很不起眼,但我喜歡。

另外,田中千繪真的很漂亮。

2008年8月11日 星期一

男人30‧十年

有一首歌,叫做十年,那是很悲、很哀的一首歌,但通常,哀歌才是好聽的、才可以流傳很久的。你可有聽過『快樂誦』現在還有誰在唱嗎?隱約記得十年的歌詞是這樣寫的。。。。

十年之前、我不認識你、你不屬於我、我們還是一樣、陪在一個陌生人左右、走過漸漸熟悉的街頭。十年之後、我們是朋友、還可以問候、只是那種溫柔、再也找不到擁抱的理由、情人最後難免淪為朋友。。。。。有沒有,夠哀吧,到最後也只是朋友而已(希望不要發生在我身上)。

今天,你們知道嗎,我跟某人認識了十年,正在邁入第十年。這十年有好多的轉折,雖然不若小說般精彩,但一篇好文章該有的起承轉合它卻一樣不少,十年,好樣的!

這篇PO文是充版面用的,當然,也希望這是一個紀錄。在三十歲這個區塊中,我跟一個女子認識了十年,然後期待可以有下一個十年。

2008年8月8日 星期五

男人30‧25元的價值?

二十五元的價值在哪?八年前可以買一包煙,現在可以買一罐飲料。不管是八年前的煙還是現在的一罐飲料,他們都將在最短的時間內被消耗掉,這是25元的價值?

最近,幫某間出版社規劃了一個活動,想當然爾,活動是需要代價的,也就是說,出版社必須犧牲一點利潤與提供一部份的促廣物(海報、文宣、不拉不拉)給店頭,這樣,用掉低的折扣吸引書店鋪貨,也用較低的折扣吸引讀者,而促廣物的功能就是。。。。讓讀者知道這件事情。

問題來了。

某某出版社的社長對這個活動提出了質疑,他們認為五六千元的促廣物太過昂貴,因此他們希望壓縮促廣物成本,因此他們只願意降折扣與製作某一項促廣物。當然,以一個老闆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情事合理的。

當然,基於道德與專業,我也告知該出版社:『為了降低費用而僅選擇一種促廣物會讓此活動效果打折,同時也會降低書店對於活動的配合意願。』結果,該出版社也很專業的告訴我:『尊節成本最為重要,而且行銷費用無法將成效量化(傳統書店的致命傷),但是我們也顧到書店的感受,因此我們還是有製作某一項文宣,所以,請你務必讓書店配合。』

這種感覺有點差。該出版社所提出的所謂的成本計算方式根本是錯的,但又不能忤逆他們。在錯誤的基準之上又要去摳原本就少的行銷預算,最後在預算不足(僅兩千元)的情況之下,又要有五六千元的行銷的效果!

在各位看到這篇文章的時候,我應該正在老闆辦公室與老闆討論這東西。以一個三十三萬的活動提撥出五六千元的預算,堪稱合理。況且,在現在這種書籍爆多的出版環境之下,用五六千元去換取一百四十多家書店的平台位置。。。。兩個月!也就是說一個月一家書店只要二十五元即可得到一個平台位置!光這點就足以讓那五六千元的行銷費用值回票價了吧!?

希望我可以用以上的論點(當然更周詳)說服那些所謂的老闆們吧!

2008年8月5日 星期二

男人30‧光華商場 Ver 3.0

老實說我不知道該怎麼寫這件事。但可以知道的是,『光華商場』這個名詞對於在30歲世代的人。。。。呃,應該說是男人應該具有某種程度的影響力。這個地方帶給了30歲世代的男人許許多多的新鮮與快樂。當然也造就了許許多多的。。。。現在所謂的宅男這樣的物種。來有,就像小叮噹一樣,光華新天地不管怎麼叫都沒有『光華商場』來得順口、親切。

我的第一份工作在光華商場,那時候的光華商場應該稱之為『光華商場 Ver 1.0 Bate』。基本上我沒有留存任何關於那個時期的照片。那時候的光華橋(好懷念的名字)是為了避開於平面的鐵路,對了,那時候根本還沒有市民大道,當時我應該是十八歲吧(請青澀的數字)。當時光華的腹地很小,電子商場裡面還都是賣各種的電子零件,而郵局旁的一個商場(忘記名字)裡面充滿了各種小賣店,我就在其中一家門是工作。還有,當時的八德路上空空如也。

後來好像是1997年吧,市民大道開通,接著原本郵局旁的小賣店往八德路與電子商場移動,再加上時逢台灣科技產業的發達,電腦需求日重,也因此造就了更多的小賣店。這時候的光華商場、八德路、電子廣場與TVBS現代廣場充滿了各種各樣的資訊商品小賣店,而光華商圈儼然成形。這個時候我稱為『光華商圈 Ver 2.0』,這時候的光華商圈中,充滿了許許多多的R片、大補帖,有的光明正大、有的隱身在兩坪大的空間之中。Ver 2.0 應該是最為人樂道的時期。

接著,燦坤崛起並將觸角深入光華傷圈戰區,光華橋拆除,並將大批小賣店移至光華組合屋,同時,彩虹3C高調開張(這是我的老東家阿)。這段期間台灣的資訊產業進入成熟期,加上網路環境的成熟,讓資訊的取得與比較更為容易,這卻使以往可以讓人享受大幅度殺價的購物樂趣在這個時期變得不夠過癮,因為店家主動殺價競爭,店頭可以砍價的幅度變低。有時候一條記憶體可能跑遍整個商圈。。。。前後只便宜個80~30元。這時候的光華商圈個人稱為『光華商圈 Ver 2.5』。

2008年七月,新光華商場開幕。挾著馬英九的人氣(總統樹ㄚ)與新穎、寬大的建築還有規劃得當(應該是吧)的店面分類。。。。嗯,開幕之初就進駐了一堆的商店,當然還包括原本車站旁的西寧電子光場的老店家。這下可好,這個聚集的效應讓原本八德路上的電家消失三分之一、而電子廣場的駐店家數更少了近五成,不過這些店家不是消失,而是全移動到新光華商場去了。原本的商圈感覺上變小了,搬到新大樓的店家門面看起來更明亮了。不過,走在初開幕的新樓地板上看著左右店家。。。。雖然新穎明亮,但卻似乎少了點感覺!老實說,個人不喜歡這個新的、高聳的『光華商場 Ver 3.0』。雖然裡面仍有不少我的朋友。

雖然我已經離開那裡一段時間,不過,到目前為止,我仍可以在光華商場橫著行走。硬要攀關係的話,每隔兩家店肯定會有我認識的朋友。這一切,我歸功於在光華商場所花費的那十年左右的精華歲月。

看著光華的改變,卻也漸漸的也感覺到光華商圈的沒落。

會說沒落是因為未來五年,很有可能光華商圈只剩那一棟新樓。而周邊原本的店家會因為人潮不在而失去競爭力,最後消失。很有可能這原本就在政府的算計之中,但不可否認的自從光華敲的拆除,強迫光華升級成Ver 2.5後,商圈的人潮與錢潮就在漸漸下滑,當然,這更有可能是整個景氣的關係。

我不知道這篇想要表達什麼,其實,早在新大樓開幕當天就想要PO出這篇,但是,左改右改。。。。總覺得自己內心想要表達的更大於這篇PO文中所寫的,總的來說,我想紀念、紀錄關於光華商場的轉變,我想表達對這商場的情感,不盡然是因為A片,更多原因是因為這個商圈對我有著很大的影響力,一直到現在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