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28日 星期一

男人30‧預約40

當初寫這部落格,立意其實很簡單,只是想要把在這十年中,所發生的事情,留一個記錄,同時回頭看看過去的十年,做過了哪些。夠簡單吧?

最近這些日子,我忽然想到,我可以回頭看十年做了哪些,同時可以掌握現在的十年,然後留下記錄,那未來的十年呢?

於是乎,我註冊了一個新的格子,用一樣的方式、一樣的名字,我預約未來的十年。

男人40。。。。兩零一六年正式開張!

2008年4月25日 星期五

男人30‧老朋友

對我們這種年紀的人而言,能夠有認識超過十三年的朋友同時還能保持經常性的聯繫,那這樣的朋友應該就堪稱為老朋友了,而今天,我跟一位老朋友相約碰面。

印象中從他退伍後開始就一直從事建築工程相關產業,而且專精在『挖洞工程』,在雪山隧道開通之前,我們都開他玩笑:『挖洞會不會挖到床上去?』,緬腆如他,通常笑一笑也就沒多說什麼,當然這是玩笑,我們也都知道他有一位認識超久的女朋友。就我們的瞭解,八卦山隧道、雪山隧道與溪頭附近某某隧道都有他的蹤跡。

這次碰面,沒有酒氣,只有單純的聊天,天南地北的聊。聊聊以前的糗事、說說工作的苦事,當然,少不了談談關於他的婚事,雖然他完全沒結婚的打算。

言談之間,總覺得他少了以前剛認識時的盛氣,可能在工地跑久,更是精瘦許多,想到以前唸書時,他老叫我瘦皮猴,想不到他現在身形比我更瘦。少了盛氣,感覺上卻多了些成熟與內斂,關於這部分,我覺得他比我更加的成熟,某種程度上來說,我仍然帶有更濃種的孩子氣,雖然我已經當了老爸。

在我身邊,朋友不多,超過十年的朋友伸手不過三五個。身為獨子的我,以前總希望多認識一些朋友,總希望身邊熱鬧,畢竟在家中連想要找人吵架都找不著。隨著年歲見長,慢慢的發現,真正的朋友其實是淡如水的。偶爾想到,電話撥過去只要三句話就可以知道對方過得如何,生日到了,傳個簡訊便已足夠。什麼生日派對、什麼朋友聚餐。。。。那似乎都只是年輕時享樂的點子與藉口。

雖然我們離學校越來越遠、雖然一些過程越來越模糊,但是,只要稍微點到,過去的那種鮮活立刻躍然眼前,我想,這就是最簡單的朋友,老朋友。

2008年4月23日 星期三

男人30‧兩人獨處

今天家裡只有我跟他兩人,我可以很放肆的依照自己的方式照顧他,他是我兒子Milton。在我寫下這篇文章時,他正睡在我床上,猜想,他的夢中可能充斥著他老爸責備他的畫面。

通常,家裡總是有一堆人,除了我之外的其他人都可以是他的避風港。但是今天,他沒得選擇。他必須依照我的方式吃飯、依照我排定的時間睡覺、依照我的習慣收好玩具。感覺起來,我似乎很鴨霸。

通常這小鬼是被寵膩慣的,畢竟他是家中的長孫。如果有人跟我一樣的狀況,應該知道我想表達什麼。簡單的說,長孫通常做什麼、怎麼做都不會有人責怪他,除了他的父母以外。

有時後,那小鬼在晚間十點製造噪音,通常他的爺爺奶奶會說:『沒關係啦,小孩子嘛。』,但是在我眼中看來,小孩子就是要有教養的,不能放肆!但是,如果我要抓他起來教訓,可能我反而會先被他的爺爺奶奶訓一頓,說什麼:『你小時候不也一樣』之類的話。

所以,當他知道今天只有我跟他在家,而且沒有任何人當他靠山時,他的一切表現都很棒,非常符合普羅大眾眼中乖小孩該有的形象!很好Milton,希望你以後都要像今天一樣。

2008年4月21日 星期一

男人30‧錄音帶

這幾天一位女士提醒我:『你聽歌怎都轉來轉去?』原來那位女士坐在副座聽著我一路轉換音樂,一首歌沒聽還就換首,聽到前奏不好聽也換。

最近幾年,聽音樂換音樂一直是習慣。遙控器在手上想怎麼換就怎麼換。加上燒的MP3機呴都是自己熟悉的歌曲,有時後光是聽到前奏不合當下的情緒,直接按下Next似乎是唯一的選項。這個習慣一直跟著我,好多年來也都習以為常,直到身旁那位女式的提醒。

想到以前以前沒換車的時候,手上開的是一台老裕隆速利1.3,四前速手排、後輪驅動、化油器、手搖車窗與手動後視鏡,整台車幾乎找不到電子式的設備,當然,包括音響,那時還是卡夾式的音響,而CD只存在汽車雜誌中介紹的逸品。

剛剛經過那位女士的提醒,忽然想到那時候聽歌的情景。

將錄音帶放進音響中,聽著沙沙聲,大約二十多秒後才開始聽到聲音。錄音帶是線性播放的,假如聽到不想聽的歌,按下快轉後大約還要等待個十數秒才會到下一首歌,若歌曲與歌曲之間沒有三秒鐘的間隔,那麼還會造成機器的誤判,然後直接跳到下下一首。這是個非常繁瑣的聽歌過程。再加上磁帶的特性,如果歌曲枚將整面聽完就拿出來,放久了,磁帶還會因為天候因素而變形,基於以上,所以在當時聽歌總是將整面聽完,不管好聽不好聽,也由不得喜歡不喜歡聽。

後來換了車,音響當然也升級成為CD等級的。而CD所帶來的便利性卻讓我對歌曲有了選擇。這種便利性卻讓我不再對每一首歌都熟悉,我跳躍式的選擇歌曲,也讓我只給每一首歌五秒鐘的機會,在前面五秒鐘如果不吸引我,那麼我就跳到下一首歌去。

這種習慣的養成是不自覺的,直到身邊的女士提醒了我。當下,我跟她說:『如果以後買車,我一定要選擇錄音帶式的主機。』當然,她立刻表示反對。不過我跟她說,雖然CD是便利的,但是卻也少了刮帶聲與強迫聽歌的樂趣。重要的是,CD讓我們太過方便的選擇音樂,卻也讓很多耐聽的音樂消失,畢竟耐聽的音樂未必能在前五秒鐘表現得很搶眼ㄚ。

2008年4月17日 星期四

男人30‧有些事情現在不做。。。。

一輩子都不會做了!

這句話在『練習曲』開演以後,那一陣子似乎變成許多人MSN上的一串ID之一。

有年,開著車帶著老爸環島,繞到花蓮時他老人家說:『帶我去XXX繞一繞。』當時滿肚子狐疑的訂了位找到地方,就這麼開著車繞了過去。

那是一條安靜的小路,盡頭是一間廟宇。

我陪他走著、晃著,漫無目的的,原本以為只是閒晃,但我看到老爸的眼睛充滿光芒,我看出他在辨認認方位,憑著小時候的記憶。然後,他跟我說他小時候在那邊買煙、在那邊吃東西、在那邊怎樣怎樣。。。。我恍然大悟!原來這是他念初中時住過的地方。

離開以後我問老爸:『怎會忽然想來這地方?』,老爸淡淡的說:『現在還可以動,所以來這看看,以後,可能就沒什麼機會了。』是這樣ㄚ??我心理想著。

其實也對,有些事情的確是現在不做一輩子都不會做了。活到三十歲多的我,是不是也該想想,有什麼事情可以趕快做的?

2008年4月15日 星期二

男人30‧創業

關於創業,這應該是許多人隱藏在心底的一種蠢動。根據一份報導統計,台灣有超過八成五的上班族有著創業的念頭,而這八成五的人中三十歲左右的人約佔了六成,而且,大約有兩成五的人付諸實踐。補且不論成不成功,我想,該給那四分之一的朋友鼓勵鼓勵,畢竟,他們確實的踏出了第一步。

記得念專科時,那時候電腦相關資訊仍不普及,在台灣,家中有一台電腦的人口數印象之中僅不到一成,更遑論什麼上網、什麼WiFi,對那時候的人而言,家裡有台電腦是一種奢求,不一定是金錢的因數,更重要的原因是。。。。因為無知的恐懼。

有幸因為打工的關係,我早早就接觸電腦相關的工作,也因為這樣,所以認識了不少有著相同興趣的朋友。我的第一份創業工作,就在這種情況之下被開啟、而且實踐,在當時,我們都還是學生。

十幾年之後,我回頭檢視那個不成氣候的創業過程(如果那算的話),年輕氣盛與經驗不足是失敗的絕對因素。

這一兩年,我腦海之中萌生好多好多創業的點子。之所以有這些點子,一方面是因為我想再嘗試看看,另一方面是因為我想賺錢,賺更多的錢!要知道,單親加上單薪家庭在生活上是多麼的拮据,更何況薪水少得可憐的我。

去年大張旗鼓的想要賣咖啡,整個規劃都已經完備、Logo都已經設計好,整件事也進行到了某個程度,無奈家裏人出了些狀況,導致整個計畫停擺,投出去的錢也只能擺在那兒晾著。

前些日子在大稻呈閒晃,看到一個老阿伯騎著單車在那兒賣紅茶,因為是剛好離開看到,所以也不知道他生意好還是不好。不過,這到激發了我另一個點子。。。。其單車賣東西。或許可以騎著三輪車到淡水,然後賣賣紅茶之類的,可能可以順便玩玩,順便貼補旅費。

不知道這樣的概念是不是可行,會不會太過於天真?不過,我相信關於『創業』這檔子事,會一直盤聚在我腦海裡面,不管是不是真的會被實現,或許,有天就這麼寫著想著給我搞出來個什麼好東西也不一定(幻想中)。

2008年4月11日 星期五

墾丁‧春吶 與 我的偶然

前幾天春天的吶喊在墾丁爆紅,而且媒體更在春吶之前兩週就先幫忙暖場。看著一幕幕的電視畫面,那人潮跟螞蟻一樣的往台灣最南端擠。。。。

兩零零七年,我偶然的混進了春吶的比基尼辣妹群之中。凌晨三點,塞在墾丁大街上,進退不得。開了七小時的車同台北南下,眼睛已夠疲憊,卻又被比基尼辣妹害到眼睛結霜。我想拼命往南開去鵝鑾鼻拍日出,卻又被塞車路上。耳朵只想靜靜的聽著海濤聲,卻又被春吶的電音派對擾到不行。想好好的拍個曙光,卻又被喝醉酒的人群擋住角度。

兩零零七年,墾丁‧春吶 與 我的偶然。

2008年4月9日 星期三

再見,是另一個相見的開始。

所以我說作家就是作家!就算把我搾到乾也想不出這種漂亮的標題。我想我永遠會記得兩年前興高采烈的想好一個活動Slogan給咱家主管過目,想不到他看了兩分鐘後只給了一個評語:『好ㄙㄨㄥˊ』。

閒話不提。這標題是一位同事主管下的,我抄來用。

最近,他要離職,離開他習慣的工作環境去追尋他的夢想(或是被逼迫?)。就在他上班的最後一天中午,我約他吃了飯,席間聊了很多的事情,關於他的情感、抱負與未完成的夢。聽他說完,很佩服!畢竟他願意放下些什麼(例如工作)然後去追尋他的追尋,姑且不論出發點為何,光這勇氣就令人折服,至少,我沒這勇氣與勇敢。上有父母、下有妻小在他面前似乎變成一種藉口。

總之,中午我深切的祝福他:『一路順風!』

與他中午一席話,再加上晚上見到他格子中的PO文,到了凌晨靜下心寫這篇文章時,我思考著自己是不是能有他的勇氣。

其實每個人心中總有一些理想的不是嗎?當我們才二十歲時,那時不是可以放下一些東西然後去作自己想做的?或許,那時候沒做好、沒做完。但等到我們三十歲時是不是仍可以保有二十歲時的衝勁,然後不顧一切的去完成它?或許有些人可以,就像我那位同事主管,但有些人不行,就像我一樣。(遠目)

其實,不是不行的,只是到了三十歲,忽然變得有好多羈絆,例如小孩子,我捨不得拋下他。例如工作,我若失去工作將會餓死。例如家裡的老父母,失去我他們將頓失依靠。但是我又找不出一個兼顧的方式可以去完成理想而又不需拋家棄子。

基於以上,我似乎變成一個只剩嘴巴還可以的怪老頭,只有滿腦子精液。。。。呃。。。。我是說滿腦子空想,卻又不敢付諸行動。或許,真的或許,我該好好的想想,自己在這職場還能待上多久?在那之後呢?我將只剩遺憾還是什麼?還是秤現在還稍有能力的時候作一些改變?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祝福你,Claire。

2008年4月8日 星期二

男人30‧關於淡水的記憶

關於淡水,映象最為深刻的就是阿給、蝦捲、彈珠汽水。而上星期,僥倖有空可以到許久沒去的淡水,也終於吃到了好久沒吃的蝦捲、阿給,更碰到了不知道是忠仁還是忠義的其中一位先生。或許,我該粗俗的說:『那是個極沒禮貌的傢伙。』

以往去淡水,不外乎是騎車、開車,但現在的捷運很方便,因此捷運成了這次不錯的選擇。

到了終站,『人多』是唯一的感覺。想像一下,從車站大廳到老街,還有河岸邊。。。。滿滿都是人與攤販,雖說這次淡水行並不是去玩,但看到這麼多人,幾摳的腳還是先軟了一半。

因為老街人特多,因此我刻意挑選岸邊(人稍稍的少了點),走著走著想起以前唸書時的一些情景,其中,最深刻的大約是專二時,與小丁翹宿到淡水晃蕩,兩人晚上就著啤酒在堤防邊聊天!聊天內容是啥已經忘記,不過當時的畫面在腦中藏著,就像底片一樣刻劃著當時的痕跡。那個提防現已不見,取而代之的是一堆商家。

另一個幾乎已經模糊的記憶是位女同學。

當時我是吉他社員,那位女同學也是,而且技巧、歌聲更勝我一截。忘記用了什麼理由還是藉口,總之號來我騎著新買的迪爵載著她出現在淡水老碼頭,當然,除了我與她之外,還有一把吉他。兩個人聊著天唱著歌,心底其實滿滿得都是一種酸甜滋味,那是一種跟草莓接近的味道。或許有朋友想問:『那麼結果回程有沒有怎樣?』老實跟各位說,那已經是差不多十五年前的事了,很多季節都已經忘記,不過,我跟那位女同學當時真的是『蠢蠢的愛』。

其實,人腦真的很厲害!走過一趟淡水河邊,大約八百公尺的路程,腦袋瓜卻可以將過去跟淡水相關的事情全部挖了出來。細節可能已經不見,但是一個梗概還是可以毫不保留的呈現。我在想,或許,人腦早已經會了『雲端運算』這種東西了吧。

2008年4月7日 星期一

男人30‧單親爸爸

不知道離婚、共同監護的狀態符不符合『單親』的要件?但在這一大段期間,我的心態確實接近單親。角色上,我是個爸爸,雖然未必稱職;而心態上我是個媽媽。

這並不是一個好的狀況,久了,它讓人感到矛盾,進而影響對於事情的判斷。

例如,小鬼在家中撒了野,父親的角色告訴我該狠狠的教訓這小鬼,免得他以後不知分寸。但母親的角色會適時的跳出,然後告訴我該用『愛的教育』,不能凡事用暴力解決。不知道有沒有跟我一樣的爸爸或媽媽,在教育孩子時產生類似的困擾?

有時後,心一橫的狠K了小朋友,晚上我會躲在被子裡哭,腦袋瓜中不斷的思考著這樣到底對不對,還有,到底是什麼原因讓小朋友或者只有假日才可以見到他媽媽?之前的每個環節到底哪裡出了錯?

以前,在新竹有位跟我本家的朋友。認識他時他結了婚、有一個可愛的女娃,當時單身的我好生羨慕。不過,依段時間之後他跟我說:『我離婚了』,我心想:『你老婆那麼漂亮,怎捨得離?』,當時他跟我說了一句老套話:『家家有本難唸的經』。

眼睛一晃七八年過去,當時因為工作而漸疏遠的那位朋友又忽然因為MSN而聯繫上,問問近況。。。。他似乎也有著跟我相同的問題,而且正被困擾著。她說他女兒上了小學,到了開始對『爸爸、媽媽』有所比較的年紀,而當她發現她同班同學都有媽媽時,她對她老爸有著一種莫名的反抗,而他試圖扮演好母親的角色,但卻又損失了父親的威嚴。

他因此而酗酒。當然,我能理解它的心情,可是我反對酗酒。

大約半年前,我嘗試尋找專門協助單親爸爸的單位,但我發現現在的一些協助機構幾乎專為女性而設。其實想想,現在的社會單親爸爸應該也不少,男人這部分應該也是有市場開發的經濟價值的!

2008年4月4日 星期五

男人30‧Since From Mini Austin (II)

話說在上一篇的結尾提到:『長大以後才發現想要擁有他還真是不容易』。。。這句話可不是唬爛。

在2008年的時候,一台普通國產車1.6~1.8,售價約莫在60萬上下。而進口車普遍約在80萬以上。當這些車開了個十年之後再賣掉,若保養得宜,國產車約僅剩3~6萬的殘值。而進口車約莫也剩10萬左右。但是呢,一台1988年的Mini Austin,沒天窗、沒動力、沒電動窗、沒鋁圈、沒暖氣、沒有一大堆的東西,但是,只要整理得好,車行仍舊可以賣你到將近30萬!看到沒,一台一般轎車10年份的,殘值約剩原車價的一成。但一台20年的Mini Austin甚至可以賣過其原始價格!

昨天,利用下班空檔,我跑去Mini Club。去那看看『夢想』,順便找小胖聊聊。

如果可以我想我會找一台外匯車,最好是97年以後的,我想要1300自排。然後貼張一千牌,這樣可以省一些稅金。鐵圈加外蓋就好,不要史密斯錶,我也不希望他跑太快,能從台北開到墾丁就好,最好是可以載著夢想上合歡山,並且不會顧路。還有我希望他是亮寶藍色,然後車頂是一面英國旗。開的時候我想我會聽一些披頭四的歌曲,雖然我的英文沒好到那種聽得懂的程度,但披頭四與Mini結合在一起似乎很對味。

希望這個夢想可以在我35歲以前實現ㄚ~

2008年4月3日 星期四

男人30‧Milton

這是一個英文名字『Milton』。在小鬼唸書之後,老師說每個小朋友都要有一個英文名字,經過一整夜的思考、再加上翻出一堆朋友的名片之後,我們終於決定使用『Milton』當作這小鬼在他真正學會英文之前的洋名字。

記得以前以前小小時候,媽媽費盡心機的在社區找了個洋人當作我的英文啟蒙老師,那個時期的印象異常薄弱,隱約只記得那洋老師用生社的中文問著:『你要取什麼英文名字呢?』那時候的我很傻很天真,英文字母認識沒幾個,急就章的說了個『李麥克』(註),從那時候開始,我的名字就成了Mark。

Milton接觸英文的時間比我更早更早,當我跟他童年時,我應該還只是個在山裡面奔跑得野孩子。因此當我聽到老師需要小朋友的英文名字時,當下認為該認真的幫他想個名字,基本上我天真的認為,有個好的英文名字,他的英文應該會比我強上更多。

在幫他想的同時,以前小小時候被洋老師趕鴨子上架的說出連自己都不懂的英文時,其實那種心情頗不好受,某種程度來說他可能成我之後學習上的陰影,當然,這或許是為自己英文不好開脫的另一個藉口。

Milton這名字用一用也快要一年,在我寫下這篇文章的時候小Milton似乎已經非常習慣的聽到人家叫他的英文名字,有時後可能叫他中文他還不予理會。或許,這是個好現象,甚至最近也都在想著是不是要在他升中班時將他送去念全美語班。

結婚之前,我壓根不會想到上述的那些事情。離婚之後,我發現自己對於小Milton似乎有種近乎補償的溺愛。其實這些轉變,幾乎都是在三十歲之中發生的事情。希望、希望,真的希望這樣的轉變是件好事,至少,讓自己有多點像爸爸的樣子,我是說,單親爸爸的樣子。

註:
後來才發現那洋鬼子根本亂搞,因為李麥克的英文根本與Mark不同。

2008年4月2日 星期三

男人30‧不願面對的真相(I)

離婚之後這段日子,最常聽到朋友的安慰話就是:『沒關係男人是越老越值錢』,其實這句話並不是真的,前面都是虛詞,只有最後一個字才是真。

現在的社會,女強人比比皆是。賺得錢多、不婚,然後放著、陳著,幾年之後還可以有個熟女稱號,冠上熟女之後這更是搶手。而男人呢?男人賺得未必比較多,然後放著放著。。。。到最後只落得被人家叫怪叔叔或是隔壁老王,光這名稱一比較,何值錢之有?

所以,眾男性同胞們站起來!我們要勇敢面對現實、看清真相,不要再被花言巧語所蒙蔽!

所謂的現實就是,除非家裏很有錢,含著貴金屬湯匙出世,否則到了三十多歲,要繳一堆的貸款、被抽一堆的稅,這如何還能『值錢』?而史坦利我,更慘的是,離了婚,還得撫養小孩一枚,這學費、雜費、尿片奶粉的。。。。壓力更是龐大。另一個重點是,單薪的更慘。

因此,那些安慰我『沒關係男人是越老越值錢』的朋友們,我相信你們都是未婚而且都含著貴金屬湯匙出生的。不然,從『怪叔叔』這三個字看起來,個人不認為那比『熟女』更來得有看頭。

以上純屬玩笑話~

總之,這篇廢話真正的重點是,男人要越老越值錢,這端看你是不是『越老越有錢』!如此而已,非常簡單。

男人30‧失婚

別訝異,我離婚了!而且,這事已經過了好些時間!

當初熱熱鬧鬧的迎娶,還上了電視、雜誌。那時候以為我是全天下最棒、最幸福的男人,但是,就在30歲的時候,我離了婚。

離婚的理由說來簡單,卻又複雜。簡單的一句話可以說成『個性不合』!用複雜的方式來說,就是『一言難盡』。事實上我並不想在部落格中討論個人離婚的原因,畢竟,那是一個男人(或女人)心中最隱密最隱密的一件事情。或者說,那是一個男人(或女人)心中最不想被揭開的傷口。要知道,掀開結痂的傷口是苦不堪言的一件事,而不論這傷口是如何產生的。

在這裡,我只想記錄一下關於這段婚姻的感想。

這段婚姻源自一個自由戀愛的過程,很普通的。但也就是太過普通,因此在年輕時期的心裡,這婚姻似乎就變得不夠重要,因為,年輕的我們似乎都嚮往刻苦銘心的愛情。我們都以為要轟轟烈烈、我們都以為要一帆風順、甚至,我們都忽略了『財』米油鹽醬醋茶與芝麻綠豆大小事的重要性。

我只想說,如果,再讓我可以有再一次選擇,美貌不是必要、戀愛過程不是重點、床上功夫如何也不需考慮,反倒是愛不愛我家人、能不能一起打拼、可不可以有難同當,這些才是重要!

這種話說來老套,但是,才是最貼近現實生活中的一切阿。

男人30‧平凡

我只是個平凡人,與以前『自認為』的都不一樣。

之前有提到『我30歲!到目前為止一事無成。與當初的理想,相去太遠!』是阿,現在的一事無成也就證明我只是個平凡人。

前些日子看過一部蠻悶的電影『The Weather Men(氣象先生)』,劇中的主角(尼可拉司凱吉 飾)是一位氣象播報員,在播報台上的他,看起來光鮮亮麗,但在現實生活中卻遭透了。父親罹患癌正、他與妻子離婚、大兒子學壞、女兒過於肥胖、工作並不順遂。。。。在影片中,主角就像現實生活中的小人物們一樣,不斷的在選擇、不斷的在解決問題也不斷的在等待,等待一個自己以為可以更棒的機會。

這部電影之所以感覺沈悶,我想,有一大部分的原因是因為他演出了平凡人的生活,一如你我一樣。

我只是個平凡人,在過了30歲之後我才體會到或是想清楚這一點。我的生活是由一連串的等待、選擇所組成,當然,還包含一堆的問題。30歲以前,我總以為自己可以有無限可能,總以為自己可以出類拔萃。但事實上,現在的我就跟大部分的30歲男人一樣,每天坐在電腦前面,等待著問題的發生、選擇該解決怎樣的問題。

The Weather Men在最後有幾句獨白,我想,應該適合拿來當個結尾:
『當我年輕的時候,我會想像自己未來會成為什麼樣的人,如何超凡出眾。』
『我會憧憬很多不同的特質,像是充滿正義感、信念堅定等等...』
『可是當時間流逝,我並沒有成為我想成為的人,我唯一成為的人,就是我自己。我就是我。』

男人30‧怎麼開始?

對一個30歲的男人而言,關於他的那些、這些該用什麼方式表達?

一個男人,30歲。通常不論男女大約都會立時想到一個詞:『三十而立』!孔老夫子在數千年前就為現代人立下了一個階段性的標竿,30而立!(或許,再過十年,我會開始寫『四十不惑』吧,如果,我還有在寫一些五四三的話!)他告訴我們在30歲的時候必須要事業有成、必須要有妻有子。30歲,必須象徵著一個生命階段性的完整。

30歲,以現在的語言來說,這好像叫做準熟男。30歲,有一些該有的基準。
他不能像20歲那樣不羈,更不能像18歲那樣少不更事。30歲要穩重、要有車有房、要有穩定的事業、要稍微有錢、要有穩定的女伴(至於可以有幾個?這我不曉得)。。。。至於妻子?對於熟男而言,沒有似乎比有來得要好!

我自己勒?是阿,30了。。。。但似乎仍到不了普羅大眾所認定的標準。
猶記得30歲那天,在PUB裡面吹完蠟燭之後天地間並沒有任何改變。朋友間嘻笑如常、眼前的啤酒瓶一樣是透明的、頭上的投影機也沒有掉下來砸中我、穿著兩片布的PUB女服務生並沒有如我剛許的願一樣『在我面前摔倒,然後順便倒在我懷裡』,況且身邊那位穿低胸的火辣妹妹一樣沒正眼多看我一下,雖然我跟她中間只隔幾片布料。是的!!一切一如往常,似乎並沒有任何的改變。

隔天的我必須要上班。

當我揉著眼睛掙扎起床並推開旁邊那位低胸火辣妹妹之後,站在鏡子前,我發現我還是我,只不過黑眼圈比昨天更明顯。而且,進了公司之後我仍舊扮演著我必須扮演的角色。。。。

在寫下這篇胡言亂語時,其實我已經超過30正準備邁進第31歲。

到目前為止,我並沒有成功的事業,而且經歷了一個失敗的婚姻!我沒有現在流行的RV豪華休旅,只有一台車齡5年的小小小車。上下班沒有汽車代步,騎機車是唯一的選擇。去大賣場會計較3塊與5塊的差異,加油會找便宜1.2元的加油站。

總而言之一句話。。。。我30歲(其實已經超過了)!到目前為止一事無成。與當初的理想,相去太遠!甚至,不符合大多數人對於30歲的期待。

男人30‧Since From Mini Austin (I)

以前以前以前唸書的時候,男生都喜歡把『課外讀物』(例如漫畫)藏在課本後面,然後把書直直放。利用上課老師的視覺死角偷偷地在課堂時間看漫畫,其實,後來大家都知道,這是非常非常容易被抓包的行為。。。。但在那時候,為了刺激為了莫名的理由,我們都愛用那樣的方式看漫畫。

那時候(應該是國中吧),有一本刊物叫『少年快報』,雖然,我們後來知道裡面的漫畫都是盜版,但在娛樂方式稀少的當時,每週出刊的低成本盜版漫畫確實陪伴了我們好一段歡樂時光。

刊物中有個系列漫畫『City Hunter城市獵人』,這在當時對於男生而言,他可如馬蓋先一般的神勇厲害,在加上帶點不正經、色色的個性更是一堆學生的偶像。。。。

說了這麼多似乎該切進正題,其實在寫這篇文章時,心思似乎回到過去那種純真的美好,在網路中翻找回憶中的資料時,年輕時的話面一幕目仍似在眼前!

對於Austin Mini的喜愛源自於國中、少年快報、城市獵人,原因剛剛說過。在城市獵人漫畫中的主角(孟波,雖經正名,但我仍愛叫他孟波)就開著一台Austin Mini,不過因為是黑白漫畫,所以不知道開什麼顏色的。在故事中,他的Austin Mini伴他上山下海、懲奸除惡也順便把美眉。主角在漫畫中的設定身高約莫195公分,而奧斯丁是舉世公認的古董小車,由此可知在漫畫中的這兩者組合有多麼的奇妙,在當時,我心理就認定。。。。我長大也要買一台!

不過,當我長大以後,我發現想要擁有他還真是不容易。

延伸閱讀:
關於少年快報,這裡有精闢的解說
關於城市獵人,這裡也有說明
關於馬蓋仙的Wikipe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