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元的價值在哪?八年前可以買一包煙,現在可以買一罐飲料。不管是八年前的煙還是現在的一罐飲料,他們都將在最短的時間內被消耗掉,這是25元的價值?
最近,幫某間出版社規劃了一個活動,想當然爾,活動是需要代價的,也就是說,出版社必須犧牲一點利潤與提供一部份的促廣物(海報、文宣、不拉不拉)給店頭,這樣,用掉低的折扣吸引書店鋪貨,也用較低的折扣吸引讀者,而促廣物的功能就是。。。。讓讀者知道這件事情。
問題來了。
某某出版社的社長對這個活動提出了質疑,他們認為五六千元的促廣物太過昂貴,因此他們希望壓縮促廣物成本,因此他們只願意降折扣與製作某一項促廣物。當然,以一個老闆的角度來看這件事情事合理的。
當然,基於道德與專業,我也告知該出版社:『為了降低費用而僅選擇一種促廣物會讓此活動效果打折,同時也會降低書店對於活動的配合意願。』結果,該出版社也很專業的告訴我:『尊節成本最為重要,而且行銷費用無法將成效量化(傳統書店的致命傷),但是我們也顧到書店的感受,因此我們還是有製作某一項文宣,所以,請你務必讓書店配合。』
這種感覺有點差。該出版社所提出的所謂的成本計算方式根本是錯的,但又不能忤逆他們。在錯誤的基準之上又要去摳原本就少的行銷預算,最後在預算不足(僅兩千元)的情況之下,又要有五六千元的行銷的效果!
在各位看到這篇文章的時候,我應該正在老闆辦公室與老闆討論這東西。以一個三十三萬的活動提撥出五六千元的預算,堪稱合理。況且,在現在這種書籍爆多的出版環境之下,用五六千元去換取一百四十多家書店的平台位置。。。。兩個月!也就是說一個月一家書店只要二十五元即可得到一個平台位置!光這點就足以讓那五六千元的行銷費用值回票價了吧!?
希望我可以用以上的論點(當然更周詳)說服那些所謂的老闆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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